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恩.......

我知道這樣很不應該

可是,我又動手了
雖然一如既往,又都是對方先動手,我才還手


可是,仍舊發疼的右手,告訴我事情頗嚴重





事情是發生在今天的文學史課上,
小四答應我要把我的報告拿來還我
結果他忘記帶,但是他的口氣卻一副無所謂、事不關己的樣子
把我惹火了

我要他道歉,他不肯

吵著吵著,他抓狂的大力拍了桌子之後衝過來揪住我領口
我回揪之後他更加的不爽,打了過來


我也就這樣還手了


被打掉眼鏡的我,出手向來就是不會留情(傳說中的雙重人格之開關!?)


總之,我把小四的一顆牙齒打爆了......
還讓他臉上、脖子上留下不少傷


而我,就只有鼻子附近破皮、左手臂腫起來

這樣而已........








打自己的朋友的感覺真的非常的差
尤其是想到我認為的朋友,居然因為一言不合而動手

這實在是讓我難以接受







晚上接到小四電話
說牙齒可能要弄一萬二~一萬八

他希望我能出一半




















唉.....要破財了



划算?不划算?
一拳價值六千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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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corpioki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